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蓝燕飞  发布时间:2015-03-20   浏览次数:295

 

各学院、直(附)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勤工助学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基本生活来源和学习实践的重要渠道,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管理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实现勤工助学岗位助人和岗位育人的目的,2014-2015学年度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统筹安排如下:

一、勤工助学工作按照“先申报-后核准-再招聘”的流程进行。

二、学工部助学管理中心按照扶困优先、竞争上岗的原则安排勤工助学申请人上岗。

三、直(附)属单位和机关各部门勤工助学学生由学工部助学管理中心统一招聘后进行分配。

四、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的招聘工作由各学院学办负责。

五、勤工助学岗位申报阶段(2014910日—16日)

各学院、直(附)属单位和机关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真填报《石河子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1),各单位916日前将《石河子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交学工部助学管理中心(行政楼412B室),并将电子版传至zdzx@shzu.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六、勤工助学岗位核准阶段(2014916日—18日)

学工部助学管理中心参考各学院、直(附)属单位、机关各部门岗位编制情况,结合各单位(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核定各单位(部门)的勤工助学岗位数。学工部助学管理中心于918日将核准后的勤工助学岗位通知单下达至各单位(部门),并通过校园公告栏和校园网向全校师生公布,请各学院学办动员学生报名参加勤工助学。勤工助学岗位实行11岗,超编使用或擅自使用勤工助学岗位所产生的费用,由用人部门自行解决。

七、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阶段(2014919日—28日)

申请直(附)属单位、机关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石河子大学勤工助学上岗申请表》送至学工部助学管理中心(中区行政楼412B)。申请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的将《石河子大学勤工助学上岗申请表》送至个学院学办。《石河子大学勤工助学上岗申请表》(见附件2),此表可在学工部助学管理中心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也可在学工部助学管理中心领取。

八、勤工助学岗位拟聘人员公示阶段(2013928日—30日)

学工部助学管理中心汇总拟聘学生汇总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3天,如无异议,助学管理中心通知拟聘学生上岗工作。

九、注意事项

(一)直(附)属单位和机关各部门由综合办专人负责勤工助学工作。请各单位(部门)按照不同阶段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本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的相关工作,确保本年度勤工助学工作顺利开展。

(二)2014-2015学年度勤工助学时间分为2014101日至20151231日和2015220日至630日两个阶段。

(三)直(附)属单位和机关各部门按时上报勤工助学工作量登记表(附件3)和工作量月报表(附件4)。两表上报的时间为每月的25日至次月5日。考虑到毕业班学生实习与就业,学院、直(附)属单位和机关各部门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不再安排毕业班学生参与勤工助学工作。

十、其他事宜可咨询助学管理中心李保辉老师,联系电话:0993-2057301

 

附件:1、《石河子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2、《石河子大学勤工助学上岗申请表》

3、《石河子大学勤工助学工作量登记表》

4、《石河子大学勤工助学工作量月统计报表》

 

  

 

 

 

 

 

石河子大学助学管理中心

2014910

 

 

各位同学,根据大学奖助贷部门《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现拟招聘3名勤工助学岗位工作人员,分别设置在院团委、学办、教办各1名同学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自愿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的同学应是贫困生库的同学

  2.工作职责主要是协助办公室老师的日常工作,收发文件、文字输入等工作。

  3.要求学习认真刻苦、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合作意识和较强的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岗位性质

  学生勤工助学岗。

  四、报名

  1.个人自愿报名。

  2.应聘者报名时需递交《石河子大学勤工助学上岗申请表》(已上传至群共享)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其它事宜

  1.报名时间:2014924927

  2.报名地点: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鲁龙华(0993-2057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