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17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人:肖守德  发布时间:2017-03-17   浏览次数:127

根据《石河子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监督,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规范透明。为做好复试工作,现将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开展、协调落实学院的复试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长:李鸿彬

副组长:王绍明   赵士田

成  员:阎  平   刘  彤    马  淼     祝建波   胡文革   黄先忠   倪 

闫  洁   马  磊    胡圣伟     肖守德   吕新华

秘  书:肖守德   吕新华    葛  娟     黄  刚

(二)按照大学的要求,另行成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绍明

副组长:赵士田   李鸿彬

成  员:肖守德   程模香   蓝燕飞   谢双全  吕新华   葛  娟   黄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要职责:加强对各学科复试工作的监督指导,实施对复试现场的巡查,规范各学科专业的复试行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考生利益,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

办公室主任:赵士田

办公室成员:肖守德   蓝燕飞   谢双全   吕新华   葛   娟   黄 

(三)成立复试小组。各学科、专业(二级学科)成立5-7人的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等组成的复试小组(有亲属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的教师必须回避),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鼓励招生导师参与复试面试环节(不参与评分)。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二、切实发挥复试工作的作用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的有效方式。各专业要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做好复试工作。

(一)完善复试办法。根据本专业情况及生源特点,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办法,不断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二)强化复试考核。

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同时要加强教育评价和心理测量,建立多元化的评价考核体系。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三)加强诚信评判。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上一年作弊考生,要严格按照规定不予复试和录取。

(四)严肃处理作弊考生。对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三、准备工作

(一)培训工作人员

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进一步明确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复试中的主体地位和学术责任,依靠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研究制订复试内容和评价方式方法;要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教师的全员业务和纪律培训,提高教师的学术评价能力和自律意识。

(二)复试试题命制及评阅

按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的要求[每个科目至少命制2套(难度相当的AB卷,重复内容少于3/4)复试试题,学院统一安排随机抽取试题,集中封闭印制]组织考试。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试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复试试卷须密封后集中统一流水评阅。

(三)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1.2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学科,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学科可在成绩要求之外,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复试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四)审核考生资格

学院在复试前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填写《石河子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并做好备案工作。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审核合格的考生才能发给《石河子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证》,考生必须凭复试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复试。

四、加强领导,严格程序,促进公平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事关考生切身利益,涉及到国家教育政策的落实、执行,将认真执行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

(二)学院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

(三)学制订适合本学院各类型、专业的公平、公开、公正的调剂、复试及录取的工作办法和程序,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随意调整。在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及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重要信息。拟录取名单要由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学院负责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和处理遗留问题。

教育部建立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切实推动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公示结束后,我校会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建立申诉机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单位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落实复议制度。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继续进行复试巡视督察,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学校良好形象。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五、调剂工作

根据一志愿上线生情况,2017年我院部分专业接受调剂生源,请有意申请调剂至我院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调剂。

()调剂原则及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校外考生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7、上线生源满足招生学科专业需要的,一般不再接受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学位领域,可接受相近专业学术型考生的调剂

()调剂程序

1、登录(3171000开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者http://yz.chsi.cn)查询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同时,具体咨询事宜考生可直接与学院联系;

2、我院将尽快确定调剂生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

3、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及时登录研招网确认,48小时内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4、一志愿和调剂复试考生,都需按照《石河子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http://yz.shzu.edu.cn/List.asp?C-1-1459.html)准备相关材料。

六、复试方式及要求

1、笔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对同等学力(指大专毕业生及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及跨学科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2、英语测试

英语测试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其中听力测试20分,口语测试30分,满分50分。采取在面试中听说交流的形式进行。考生先用英语自我介绍,其次随机抽取一篇英文短文(专业或非专业,难度不低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生朗读后随即口译成中文,最后考试组成员就短文内容或专业相关知识、日常用语与考生进行对话。

3、面试具体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为全面考核考生的基本情况,面试前或面试过程中复试组应对考生基本情况有一定(介绍)了解,包括学习经历、学业成绩、工作简历等,通过较全面了解考核以便于选拔优秀考生。

3)面试分必答题部分与问答题部分。必答题部分的考题采取考生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问答题部分采取由复试小组提问的方式进行。

4)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给出综合评语及整体印象分,满分为50分,所有项目成绩须当场给出,具体项目见《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学术型)》、《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专业型)》,并将材料妥存备查。

5为加强复试巡视监督,重点核实复试小组人员是否执行回避政策,确保在复试前不与考生单独接触,推动面试规范化及应对考生质询等原因,各学科专业在面试时除有专人采取书面记录外必须结合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面试资料记录。

七、录取工作要求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英语听力测试成绩(2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3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5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200分。

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1.5

(二)以下情形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成绩不量化,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三)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函》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由档案所在单位寄达我校。

(四)定向培养的考生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由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交研招办。

(五)拟录取考生通过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后,将确定最终录取名单。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在6月中旬寄出。

(六)推免生不参加复试。

八、招生计划执行要求

1.各学科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科专业招生总规模。研究生招生规模严格按照下达名额执行不得突破。确需增加招生规模的学科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并填写书面报告(321日前上交到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也须及时上报完成情况及意愿。学院将各学科招生计划汇总后,形成学院计划报告上报大学。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批,批准前不得自行调整。各学科在未经学校同意调整规模下达之前,不得在本学院招生总规模之外对考生承诺预录取。

2.录取的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学院今年的招生总规模。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录取,未完成部分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商议进行二次分配。

3、各学科专业招生规模分配的总原则详见《生命科学学院2017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指标分配办法(试行)》。

九、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十、复试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一)316日下午1830召开石河子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安排相关工作,签订《石河子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书》。

(二)317日在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授权后,3171300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公布调剂缺额信息。

(三)320日将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各学科专业的复试时间、复试地点的安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初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320-21日:参加复试的考生到学院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五)320-22日上午1000开始在北区校医院体检,体检每天早晨8:30开始,要求空腹。

1.学校安排各学院考生分批次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及批次安排另行通知)。

2.学院组织本学院考生参加体检。

3.考生携带的体检表上照片未加盖骑缝章将不予体检。

(六)322-25日,学科根据情况,合理安排笔试及面试(需避开体检时间)。

(七)327日:学院将《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学术型)》、《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专业学位)》及《石河子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十一、信息公布

我校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http://yz.chsi.com.cn/)、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zu.edu.cn/)网站和学院网站(http://skxy.shzu.edu.cn/)进行公布。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

1、本方案适用于石河子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自治区及石河子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3、各学科在复试录取工作中要公平、公正,各学科负责人应与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及时保持政策沟通和工作动态信息畅通。

4、本办法由石河子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解释。

  

  

  

石河子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