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关于做好自治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号)文件及《石河子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切实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紧密围绕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吸引优质生源,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统筹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成立石河子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开展、协调落实学院的复试工作。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对复试专家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技术等必要的培训;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按照大学的要求,成立石河子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督查小组。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主要职责:对各学科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加强对复试现场的巡查,规范各学科专业的复试行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考生利益,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
(四)成立复试小组。各学科、专业(学科方向)成立5-7人的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等组成的复试小组(有亲属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的教师必须回避),负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各环节。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性。以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确保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公开性。加强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公示。严格按照《招生管理规定》中关于招生录取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实施研招“阳光工程”,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四、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满足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按照大学公布的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审核
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4日到学院(石河子大学北区绿1-主219)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核,调剂考生拟于4月13日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生提供)
(3)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提供)
(4)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成绩证明
(6)本科期间成绩单
(7)思想品德考核表
考生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不对外泄露或发布与复试相关的任何信息。
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公布的《石河子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加强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同时,进一步加大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的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义的,学院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2.专项计划及加分资格
(1)专项计划
坚持“宁缺毋滥”原则,确定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我校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以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
“士兵计划”,初试满分500分专业,总分要求按照在该专业“国家线”(B类考生)总分基础上降低30分执行。各专业单科要求按照该专业“国家线”(B类考生)单科分数要求执行。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各专业总分要求按照国家“报考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总分要求”执行;单科分数按照单科一(满分=100分)不低于30分,单科二(满分>100分)不低于45分执行。
“少干计划”,各专业总分要求按照国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总分要求”执行;各专业单科要求按照该专业“国家线”(B类考生)单科分数要求执行。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条件并申请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前,应与所报考学院联系,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各学院要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各学院要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加分项目考生名单及其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严格审核,确定是否具备加分资格。
(三)复试方式及要求
根据教育部等要求,结合学院各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制定学院本次复试方式及要求。
1.复试方式及时间
2025年我院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笔试时间3月25日,面试时间3月26日-3月27日进行。调剂考生拟于笔试时间4月14日,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14日-15日。
2.复试内容
(1)笔试:笔试分专业课笔试和加试笔试(考试科目参照《石河子大学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对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2)英语测试:满分50分,具体包括听力测试(20分)和口语测试(30分)。采取在面试中听说交流的形式进行。考试组成员就专业或日常用语与考生进行对话。
(3)综合能力考核:满分50分,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面试具体要求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给出综合评语及整体印象分,所有项目成绩须当场给出。
复试小组人员必须执行回避政策,确保在复试前不与考生单独联系接触,为推动面试规范化及应对考生质疑等原因,各学科专业在面试时除有专人采取书面记录外将结合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面试资料记录。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要明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求、程序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环节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的相关内容。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五)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拟录取考生体检统一安排在入学报到时,体检和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调入专业自主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领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
4.对已参加过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类别)、同一方向(领域)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接受调剂。
(二)调剂程序
根据一志愿上线情况,2025年我院拟接收学科教学(生物)及生物与医药调剂生源。请有意申请调剂至我院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学院将根据调剂情况至少开放调剂系统12小时,具体开放时间请关注石河子大学官网通知。
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查询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
2.确定调剂生名单后发送复试通知,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及时登录研招网确认,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不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六、录取
学院根据今年的招生计划、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复试成绩
考生类型 | 专业基础笔试 |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 | 英语测试 | 综合能力考核 | 复试总分 |
听力 | 口语 |
非管理类统考 | 100分 | ---- | 20分 | 30分 | 50分 | 200分 |
2.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初试成绩含加分。计算后最终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两位数。考生排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复试总成绩60%)不予录取。
4.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生物学按研究方向排名,生物与医药、学科教学(生物)按专业排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一志愿考生总成绩相同并列排名的同学录取时依次考虑初试成绩得分高低、复试成绩得分高低,以上不能确定录取资格时,由面试专家组确定加试科目(该加试科目非初试及复试中考试过的科目)。拟录取名单以石河子大学公示为准。
调剂考生总成绩相同并列排名的同学录取时依次考虑复试成绩得分高低、初试(外国语+政治理论)成绩得分高低,以上不能确定录取资格时,由面试专家组确定加试科目(该加试科目非初试及复试中考试过的科目)。拟录取名单以石河子大学公示为准。
七、信息公布
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http://yz.chsi.com.cn/)、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zu.edu.cn/)网站和学院网站(http://skxy.shzu.edu.cn/)进行公布。
复试前在学院网页公示复试名单。复试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后将无异议拟录取名单提交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成立招生录取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联系部门:石河子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党政办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9932058500
受理时限: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
电子信箱:shzu_sk@126.com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993-2058582(传真)
石河子大学纪委:0993-2058019(传真)
九、其他说明事项
1.学院坚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自治区等相关文件执行。
4.本办法由石河子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